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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法规,即中国证监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合格投资者规定的标准如下:
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2、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如果您继续访问或使用本网站及其所载资料,即表明您声明及保证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为“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对您适用的司法区域的有关法律及法规,同意并接受以下条款及相关约束。如果您不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或不同意下列条款及相关约束,请勿继续访问或使用本网站及其所载信息及资料。
本网站所载的资料仅供参考,并不构成广告或分销、销售要约,或招揽买入任何证券、基金或其他投资工具的邀请或要约。投资涉及风险,投资者应详细审阅产品的发售文件以获取进一步资料,了解有关投资所涉及的风险因素,并寻求适当的专业投资和咨询意见。产品净值及其收益存在涨跌可能,过往的产品业绩数据并不预示产品未来的业绩表现。本网站所提供的资料并非投资建议或咨询意见,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及资料作出投资决策。
我公司及任何雇员不对本网站所提供的资料的准确性、充足性和完整性作任何保证,也不对于本网站内所提供资料之任何错误或遗漏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与本网站所载信息及资料有关的所有版权、专利权、知识产权及其他产权均为本公司所有。本公司概不向浏览该资料人士发出、转让或以任何方式转移任何种类的权利。
公司发行的证券类私募基金直接对应二级市场投资,投资范围是证券交易所中公开挂牌交易并标价的场内债券、黄金、沪深指数衍生品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标准化资产,基金资产主要投向标准化、流通性强的金融标的,所有交易流程均会在交易所存有原始记录且随时可以查询。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的规定,公司及旗下私募基金均已在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并可查询公示信息,投资者也可通过协会信息披露平台查询季度及年度报告。
公司作为证券类私募基金管理人,旗下私募基金的基金合同均为三方签订,即投资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机构。其中基金托管机构为具有基金托管资质的证券公司及银行,负责以下职能:
如贝基金深知个人信息对您的重要性,并全力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
我们根据投资者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个人信息的种类以及对个人权益的影响、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等,采取严密风控措施确保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包括但不限于:
(1)明确告知投资者相关信息的使用范围和使用目的;
(2)对个人信息实行分类管理;
(3)采取相应的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
(4)合理确定个人信息处理的操作权限,并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5)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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